2015年山西省重點推進煤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出臺了《煤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案》,從煤礦項目審批的前期準備、核準、開工、竣工驗收各階段減少審批環節,規范審批行為,實行陽光運作,加強監督制約,涉煤審批事項、審批環節和企業事務性負擔均減少1/3,審批時間縮短一半以上。煤炭是山西的大事。作為綜改試驗區建設的一項主要內容,綜改三年間,我省煤炭管理體制改革持續深入推進。
煤炭清費立稅改革成效顯著。山西省把清理規范涉煤收費作為煤炭管理體制改革的突破口,2014年在全國率先啟動了相關工作,取消了專門面向煤炭的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取締違規收費項目,規范保留的涉煤收費。同時,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進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合理確定資源稅稅率;暫停征收煤炭開采企業礦山環境治理保證金和煤礦轉產發展資金兩項基金,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通過三項改革,共減輕煤炭企業負擔321億元,噸煤降低成本40元。
煤炭銷售體制改革全面完成。2014年,省政府印發了煤炭焦炭公路銷售體制改革方案,12月起全部取消了對相關企業的煤炭、焦炭公路運銷管理行政授權,全部取消煤炭、焦炭公路運銷票據,全部撤銷省內煤炭、焦炭公路檢查站和稽查點,涉及撤消的各類站點共1487個,已全部落實到位。煤炭運銷體制改革后,煤企稅費負擔率由14.6%降至10.6%。
煤電一體化改革持續深入。山西省堅持企業自愿、市場主導的原則,以產權為紐帶,采取多樣化的煤電合作模式推進煤電一體化,同時推動建立長期協作合同全覆蓋的省內電煤供需管理模式,推進煤電關系由“背靠背”走向“肩并肩”。煤電一體化改革促進了煤電企業深度融合,全省20萬千瓦及以上主力火電企業中,80%以上已實現煤電聯營,形成了“煤控電、煤參電、電參煤、組建新公司”等四類煤電聯營模式。
煤炭資源市場化配置改革啟動實施。省政府出臺了《煤炭資源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煤炭資源出讓、轉讓行為,優化煤炭資源配置,對一級市場招拍掛、共伴生礦業權一體配置、礦業權二級市場監管等作出制度性安排,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煤礦建設和生產秩序逐步規范。嚴格控制煤炭產能,明確2020年前除在建礦井投產新增產能,以及對現有少數生產條件好的礦井重新科學核定產能外,一律不再增加新的產能,除“關小上大、減量置換”外,全省不再審批建設新的煤礦項目(含露天礦),同時停止審批年產500萬噸以下的井工改露天開采項目。
(來源:山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