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總投資173.07億的貴州中石化60萬噸/年聚烯烴項目的環評報告遭環保部拒批。
這一項目是中石化在西南的重點示范項目,選址在貴州省畢節市織金縣。環保部指出,該項目在選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氣環境影響、廢水處理和衛生防護距離設置等五個方面存在一系列問題。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環保部表示,將委托西南環保督查中心、貴州省環保廳進行監督檢查。
“力爭開工之后兩年內建成投產”
公開報道顯示,該項目是中國石化貴州織金新型能源化工基地“煤電化一體化”產業項目一期工程,是畢節地區面向央企招商的最大的一個項目,被列為貴州省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名單。
畢節日報還報道稱,該項目是中石化在西南地區的重點示范項目,當地領導要求,力爭使項目在開工之后兩年內建成投產。
環保部官網1月26日的擬審查公示顯示,該項目由中國石化長城能源化工(貴州)有限公司建設,擬利用貴州省畢節市煤炭資源,采用粉煤加壓氣化、甲醇合成和甲醇制烯烴等技術,生產60萬噸/年聚烯烴。
該項目包括廠內工程和廠外工程,總投資約173.07億元,其中環保投資15.98億元,占總投資9.23%。
根據畢節市工業和能源委員會官方網站的公開信息,2014年9月23日至24日,為加快該項目的環評審批工作,貴州省環保廳紀檢組長莊振莉、環評處副處長鐘曉帶領織金縣委副書記、貴州織金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李洪應,率領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楊大禹、環保局副局長姚杰到環保部項目環評三處,專門對接、溝通聚烯烴項目環評審批相關工作。
中石化長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總經理楊棟彼時還表示,總公司將督促貴州能化盡快編制完成聚烯烴項目環評報告書,并按環保部要求按時將報告書報送至環保部窗口,爭取盡快獲得環保部批復,為項目核準創造條件。
未提出有效的水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根據環保部的公示,中國石化長城能源化工(貴州)有限公司60萬噸/年聚烯烴項目環評報告審查前,國家發改委辦公廳發文同意項目開展前期工作,水利部發文同意該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2月17日,環保部給出了對該項目的審批意見,在選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氣環境影響、廢水處理和衛生防護距離設置等五個方面指出了問題。
選址上,該項目擬選廠址位于巖溶發育地區,廠區內有多條斷層,分布有落水洞、巖溶管道等,與下游2公里處洪家渡水庫高差約200米且發育有通向水庫的地下通道,水環境風險較大。未提出有效的水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主要污染物排放方面,該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指標及來源不落實,未明確替代削減方案,不符合《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暫行辦法》要求。
大氣環境影響預測結果超標,未提出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或區域削減方案。環境敏感目標確定不合理,未對氟化物、苯并[a]芘、苯系物等特征污染物進行大氣環境現狀及預測評價,不符合《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08)要求。
此外,該項目廢水處理方案的技術可行性論證不充分。項目采用的分鹽、脫鹽等技術運行可靠性及非正常工況下廢水處理措施論證不足。
項目衛生防護距離設置不符合標準要求,且未根據周圍人口分布和地形條件,提出合理的應急撤離方案。工程分析不完善,污染源強依據不足,部分平衡分析和污染源遺漏。
鑒于上述五方面問題,環保部決定不予批準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中不得開工建設的規定,委托西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貴州省環境保護廳進行監督檢查。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