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辰昕指出,《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提到了堅持市場倒逼、企業主體、地方組織、中央支持,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因地制宜、分類處置,將積極穩妥化解過剩產能與結構調整、轉型升級相結合,實現煤炭行業扭虧脫困升級和健康發展。明確在近年來淘汰落后煤炭產能的基礎上,從2016年開始,用3年至5年時間,再退出產能5億噸左右、減量重組5億噸左右。
2月5日,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印發《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對今后一個時期化解煤炭行業過剩產能、推動煤炭企業實現脫困發展提出要求、明確任務并作出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