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國家環保部公告稱,正式對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0萬噸/年煤制油示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保證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7年1月18日-2017年1月24日(5個工作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聯系電話:010-66556416。
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0萬噸/年煤制油示范項目建設地點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建設單位
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中國石油集團東北煉化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
項目以當地煤炭為原料,采用水煤漿氣化、費托合成等工藝生產柴油68.70萬噸/年,石腦油24.41萬噸/年,液化石油氣8.41萬噸/年。
建設內容主要包括:
(1)主體工程:空分、煤氣化、凈化、油品合成、尾氣制氫、油品加工等生產裝置。
(2)公用工程:熱電站(煤粉鍋爐等)、凈水廠、循環冷卻水系統、化學水站等。
(3)儲運工程:備煤系統、罐區、倉庫等。
(4)環保工程:廢水處理系統、回用水系統、廢氣處理設施、火炬系統等。
項目總投資163.22億元,其中環保投資23.0752億元,占總投資的14.14%。
主要環境影響及措施
(1)大氣:熱電站備煤系統含塵廢氣采用袋式除塵,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后排放。低溫甲醇洗尾氣采用水洗,滿足《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1571-2015)特別排放限值后排放。酸性氣采用二級克勞斯+焚燒,焚燒尾氣送熱電站鍋爐脫硫系統。鍋爐煙氣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脫硫、SCR脫硝、高效布袋+濕電除塵,滿足超低排放限值后排放。污水處理裝置、生產廢水暫存池產生的惡臭氣體經密閉收集、噴淋+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處理后滿足《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1570-2015)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后排放。裝置區推行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程序,油品罐區和裝卸區設置油氣回收設施。開停車及檢維修等非正常工況,工藝廢氣等送入火炬系統燃燒。
(2)地表水:正常工況下,廠區廢水采用預處理、生化處理和深度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高濃鹽水采用膜濃縮和蒸發結晶工藝處理,產生的結晶鹽資源化利用。非正常工況,廢水進入廢水暫存池,待廢水處理系統恢復正常后回送至相關處理單元進行處理。當暫存池液位達到90%時,工藝系統停車。
(3)地下水:在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滲技術規范》(GB/T 50934-2013)分區防滲基礎上,將涉及有機液體物料的油品生產裝置區、油品儲運區、化學品儲運區、酸堿罐區的地坪和生產污水溝的防滲級別由一般防滲區調整為重點防滲區。在廠區和周邊共布設地下水監測井11處。
(4)環境風險:建設廠區環境風險事故三級防控設施,事故狀態下廢水進入事故水池。提出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的原則和總體要求,建立建設單位與地方有關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在園區南環路南側設置截洪渠。園區設置總容積60萬立方米的事故水池,分別在廠區北側雨水外排管線、雨水導流明渠入古爾索胡溝處以及古爾索胡溝穿越伊坎公路涵洞前設置截斷閘門。
(5)固體廢物:鍋爐灰渣綜合利用,廢催化劑和廢潤滑油由廠家回收,油品合成穩定蠟排渣、生化污泥和污油送伊犁州慶華危險廢物處置中心焚燒,其他固體廢物送園區固體廢物填埋場分區填埋。
2016年11月11日,國家環保部正式受理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0萬噸/年煤制油示范項目環評審查申請。環評文件稱該項目由于存在未批先建情況,新疆自治區環保廳2014年11月、2015年4月兩次下達判決書,責令項目停止建設,并處罰款。
開工建設情況
2011年6月開工建設,場地平整于2013年7月完成。
設備安裝方面已經完成:5臺氣化爐、2臺費托合成反應器、1#、2#鍋爐汽包等;廠區土建結構工程自2014年7月開始施工,至目前已完成:
1、空分裝置空冷器框架、壓縮機基礎、冷箱基礎、空分泵房基礎。
2、氣化裝置6層混凝土氣化框架,渣水處理1-2層框架,磨煤廠房和給料廠房基礎及一層框架。
3、凈化裝置部分框架及塔基礎。
4、合成裝置合成單元1-3層框架,脫碳單元管廊和設備基礎。
5、油品加工及液體儲運裝置部分框架基礎,中間罐區及成品罐區基礎。
同時全廠一級給排水管網、生產消防水池主體施工已經完成。廠前區、倉庫區已經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