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受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托,石油和化學工業規劃院在北京組織召開了《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公司年產20億立方米煤制天然氣項目申請報告》評估會。
評估會根據國務院發布的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托函要求的評估重點,對伊犁新天煤制天然氣項目申請報告及相關情況進行了討論和評估。
評估認為,該項目屬于國家《煤炭深加工產業示范“十三五”規劃》的新建項目,符合國家規劃和產業政策、地方相關規劃,項目資源、市場條件成熟,目標市場明確,規劃、國土、環評、能評、水資源論證等支撐性文件均已完成并獲得相應主管部門批復。
該項目承擔了固定床碎煤加壓氣化廢水處理、關鍵裝備自主化示范任務,實施方案可行。該項目建設規模、能耗、水耗等指標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要求,項目實施后,廢水實現零排放,各項氣體污染物實現達標排放,固廢進行安全處置,不會對當地的生態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國家能源局科技裝備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局)、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公司、中國化學工程集團公司、賽鼎工程有限公司、石油和化學工業規劃院等有關單位和外聘專家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