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已于4月21日全面展開。
4月22日,從環保部獲悉,4月21日,28個督查組共督查250家企業(單位),發現169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約占檢查總數的67.6%。存在問題的企業中,“散亂污”企業違法生產的75個,超標排放的1個,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10個,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的11個,存在VOCs治理問題的5個。
為了保障督查工作延續性,克服異地執法困難,本次強化督查采取“壓茬式”輪換,通過前后輪次各4名人員共同工作的方式進行交接。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強化督查組按照“壓茬式”輪換,各輪次不僅僅是對前期工作情況的交接,而是要以這種方式,做好“傳、幫、帶”,對之前各輪次了解到的當地環境保護情況、重點行業類型、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況,以及總結出的督查經驗進行傳授,方便下一輪次督查人員更好的開展督查工作,提升工作效率,確保強化督查工作的質量。
為確保各組交接工作順利進行,環境保護部已陸續派出7個巡查組對除山西省以外的24個城市開展為期一周的巡查。環境保護部副部長翟青帶領第一巡查組抵達天津市、河北省廊坊市慰問強化督查組,對強化督查工作提出重要指示,并要求第一輪和第二輪強化督查工作交接平穩過渡,確保督查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