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27日從內蒙古自治區有關部門了解到,內蒙古近期將出臺地方性法規限制高耗水項目,嚴禁違規抽采地下水;さ雀吆乃a業要加快建設替代水源工程,限期轉換出所用地下水,尤其是大型煤化工、氯堿等行業如使用地下水建設高耗水工業項目的,由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據介紹,近年來,內蒙古新上了一大批煤化工、氯堿化工項目,投資巨大,耗水量也驚人。據測算,生產1噸煤化工產品,平均耗水量超過10噸,煤制烯烴、煤制乙二醇等甚至超過30噸,同時氯堿化工單位產品耗水量也偏大。
自治區政府認為,高耗水化工項目的建設運行對于內蒙古地下水和草原植被的破壞形勢嚴峻,影響到地方經濟社會科學可持續發展,必須盡快禁止。同時,要鼓勵化工項目實施水資源循環利用,化工企業的設備冷卻水、空調冷卻水、鍋爐冷凝水應循環使用或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ろ椖恳涌鞂嵤┩ㄟ^農業節水的水權轉換、工業廢水回收利用來解決水資源短缺問題。
據了解,內蒙古地表水資源十分稀缺且季節性明顯,地下水是唯一穩定可靠的水源,95%的居民生活用水、66%的工業用水、47%的農業用水來自地下水。受氣候變化影響,最近10年來,內蒙古地下水資源總量減少了近7%,但供水量卻增長了40%左右,地下水超采問題十分突出。目前,內蒙古水資源每年缺口達10億立方米,未來10年將達到30億立方米。因此,內蒙古政府規定除食品和制藥行業外,包括化工在內的其他行業禁止使用地下水建設高耗水工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