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發改委、工信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能源局、林業局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支持內蒙古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指出:探索現代煤化工與綠氫、碳捕集利用與封存耦合發展模式;高質量發展氫能、儲能等產業集群;支持內蒙古完善充換電站、加氫站等基礎設施體系,強化交通、電力和能源設施深度融合。
《通知》提出支持內蒙古大力發展以綠色低碳為鮮明特征的新質生產力,進一步推動內蒙古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并從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構建綠色低碳現代產業體系、推動重點領域綠色發展、強化綠色低碳科技創新等7個方面提出指導意見。
其中氫能方面,《通知》提出探索現代煤化工與綠氫、高質量發展氫能產業集群、完善加氫站等基礎設施體系等三方面意見,具體如下。
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堅持綠色低碳導向,依托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在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基礎上,高標準建設蒙東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支持和引導企業實施節能降碳改造,持續提升重點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推動火力發電等行業企業運用依法披露的環境信息,開展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評價。推動現代煤化工產業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發展,高質量建設鄂爾多斯現代煤化工產業示范區和煤制油氣戰略基地,探索現代煤化工與綠氫、碳捕集利用與封存耦合發展模式,積極推進煤基特種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技術研發和工業化應用。
加快發展新能源產業。支持內蒙古探索新能源產業創新發展模式,在保障消納前提下,高質量發展風機、光伏、光熱、氫能、儲能等產業集群,做大做強碳纖維等碳基材料產業。支持內蒙古打造國家新能源與先進高載能產業融合發展集聚區。
加快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轉型。支持內蒙古構建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實施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完善有利于引導綠色出行的現代交通系統。因地制宜推廣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運輸工具,鼓勵純電重卡、換電重卡等替代燃油重卡,加強礦區專用鐵路建設。支持內蒙古完善充換電站、加氫站等基礎設施體系,強化交通、電力和能源設施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