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化工網訊 《危險化學品“十二五”發展布局規劃》提出,要建立化工園區準入制度,制定氟化工、鉻化合物、氰化物、光氣、合成氨和部分磷化工產品等危險化學品和監控化學品行業準入條件。同時,到2015年,危險化學品產業布局更加合理,化工園區和集聚區更加規范,危險源多而散的局面明顯改善,新建企業和搬遷企業進入園區率達到100%,危險工藝安全改造率達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