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下半年以來,我國煤炭供應出現緊張態勢,部分地區拉閘限電。國家有關部門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型煤炭企業、鐵路運輸企業積極行動,為用能高峰做出了重要貢獻。今年2月,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提出煤炭價格合理區間,即秦皇島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長期交易含稅價格在每噸570-770元之間,實現與燃煤發電“基準價+上下浮動不超過20%”電價區間的有效銜接。這樣,煤價、上網電價、用戶電價通過市場化方式實現了“三價聯動”,從根本上理順了煤、電價格關系,破解了“煤電頂�!彪y題。《通知》同時明確了合理區間內煤、電價格可以有效傳導。
今年上半年以來,作為大宗商品的價格主管部門密集出臺一系列調控監管政策,內容從限制煤炭中長期合同價格、各環節煤炭價格,到禁止捆綁銷售現貨漲價、嚴禁不合理提高流通費用,再到動力煤品種熱值基準的界定等等。市場監管部門出臺《關于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在明確哄抬價格違法行為認定范圍基礎上,提出將對經營者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予以處罰。另外,根據能源特別是作為基礎能源的煤炭的總體供給情況,結合國內外諸多不確定因素特別是國際能源價格急劇飆升的前提下,為使國內煤炭保量穩價,能源主管部門核準了一批大型煤炭產能,這是為了避免再次出現類似去年供應緊張和煤價飆升的情況而采取的舉措,同時也是為了做好迎峰度夏能源保供的必要之舉。上半年,原煤生產同比連續多月保持兩位數增長,與此同時,有關部門充分發揮宏觀調控和價格監督,特別是電煤中長協執行“三個100%”,即發電供熱企業全年用煤量簽約100%、電煤中長期合同月度履約率100%、執行國家電煤中長期合同價格政策100%,使得煤價基本維持在相對合理區間。
6月份以來,隨著復工復產進程加快以及氣溫快速升高,用電需求也出現了大幅增加。從動力煤消費的數據來看,最近一段時間整個煤炭消費呈現一個快速增長的態勢,整體增幅也恢復到了正增長的狀態。
在提高履約兌現率的同時,大型現代化煤礦彈性生產機制正在形成。隨著智能化煤礦建設提速,先進產能的比重持續增加,全國煤炭生產供應保障能力也在逐步增強,可以結合煤炭市場供需形勢變化、新能源發電出力情況,釋放煤礦彈性產能,及時填補新能源供需缺口,有效發揮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
近日,國家發改委召開會議安排部署電煤中長期合同換簽補簽工作。會議明確提出,6月份以來發生的長協不履約案例,嚴格執行欠一補三的條款,但是7月份新發生的不履約的案例,要對所在省份實行欠一罰十。“欠一罰十”,就是要進一步強化長協合同的履約力度,充分發揮長協煤保供的“壓艙石”和“穩定器”作用。從當前形勢來看,后期國家層面對長協煤保供的力度只會進一步加強,而長協煤的“穩定器”作用也會更加凸顯。
從國際上來看,近來隨著國際煤炭價格不斷飆升,我國進口煤量呈現同比下降、進口金額同比上漲的局面,這也使得國內煤炭供給長協煤進一步發揮“穩定器”作用。